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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2015年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与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9-08 [来源]: [浏览次数]:

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2015年河北省高校教师

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与考核报名工作的

通 知

各院、系、部: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2015年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在9月至11月份进行,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的考试与考核工作安排在11月7日、8日进行。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对象

岗前培训:截至目前各高校新补充的尚未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的教育教学工作人员。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条件且需参加“两学”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人员。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

http://gqpx.hebtu.edu.cn

4、报名时间

2015年9月6日上午8:00—9月15日晚24:00

5、报名咨询电话

0317-2159815

6、现场确认

9月16、17日8:00—18:00为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在本校进行。现场确认内容:个人信息核对、报考科目核对。收缴培训费和考务费。

7、注意事项

(1)由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与考核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各院、系、部务必及时通知到需要报名的教师,并于2015年9月1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过期不补

(2)所有要取得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类,博士,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都需要参加两学的笔试和试讲。博士副教授普通话不再免测。

(3)公办学校在职教师申请教师资格时不再区分在编和人事代理。

(4)民办高校中教学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与所在高校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满一年以上,并在提出申请时与该高校所签合同存续期在一年以上。

(5)教育学,心理学,面试的成绩有效期均为2年(比如2013通过的,有效期到2015年12月31日;2014年通过的有效期到2016年12月31日),两科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在有效期之内的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成绩有效期做了相应变化,请教师注意)

8、岗前培训

(1)、培训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1月1日。

(2)、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为方便高校教师参加培训,根据“相对集中,就近培训”的原则,继续在各地市设培训教学点利用周末组织实施。

(3)、教学点、考点设置

岗前培训教学点为: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沧州市)

(4)、授课安排

授课时间:10月10、11、17、18、24、25、31日和11月1日,共计8天。其中:《高等教育学》3天、《高等教育心理学》3天、《高等教育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修养》1天、《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1天。

培训期间每天授课8学时,即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是为参加岗前培训人员设置的专业培训。

(5)、考试与考核

2015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中“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两学”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省教育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书》。其它课程的考核工作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负责。考试及考核合格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1)、考试与考核成绩的有效期为两年;

(2)、2014年已参加岗前培训但未通过考试需要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岗前培训补考人员报名”项。

(6)、考试与考核时间

“ 两学”考试时间:11月7日8:00—9:30《高等教育学》;

11月7日10:00—11:30《高等教育心理学》。

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11月7日下午和8日全天。

(7)、相关费用

岗前培训费:600元/人(其中:含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即面试考务费200元,“两学”考务费35元/科。只参加考试者,上述考务费需单独缴纳)。

(8)、教学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工作单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8

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宋老师

0317-3133585

沧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5年9月5日

关于做好2015年河北省高校教师 - 副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