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考试相关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期末考试试卷的出题质量、试卷评阅、成绩登统、试卷装订等工作,本学期学校将按照《沧州师范学院考试操作规程》、《沧州师范学院考试试卷评阅规范》等规定要求,对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本科为主)进行检查。现将检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试大纲、《试卷目录一览表》、期末考试试卷、成绩试卷分析表、成绩登记表、试卷装订材料、课程考试分析总结、考试材料存档等进行检查。参照《期末考试相关工作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1)的内容,结合本部门专业特色,制定相关检查细则,并注意留存检查材料备查。要求每门考试课程都有详细的检查记录。
二、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
1、对考试各类别的专业课程及全校公共课程进行普查。
2、自查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11月10日
3、自查结果:汇总检查结果,填写《期末考试学院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在本院大会上总结通报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学校检查
1、检查时间:与学校教学中期检查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检查方式:依据《试卷目录一览表》,按全校公共课、学院专业课分类,由检查组人员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试卷及相关材料进行检查。
3、检查结果:汇总检查情况,全校通报。
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按时完成检查工作。
附件一:《期末考试相关工作检查情况记录表》
附件二:《期末考试学院自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10月16日
附件1:期末考试相关工作检查情况记录表.xls
附件2:学院自查期末考试相关工作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