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申报2014年度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
为加强高等学校科研队伍建设,加速培养造就一批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增强高等学校的科研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经研究,今年启动“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协同合作精神。
(二)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三)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自然科学领域的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已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二)2014年拟资助自然科学类50个,人文社会科学类30个。省教育厅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项目8-1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3-5万元。
(一)推荐项目须填写《申请书》(附件2,3),用A4纸双面打印,并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不得超过50页。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
(二)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校科研项目的申报,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初选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水平。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
(三)请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于2014年9月19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三份、汇总表(附件4)一份集中报送至我厅科学技术处,逾期不予受理。
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是我省为推动高校科技创新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骨干教师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电话:0311-66005153 0311-6600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