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沧州师范学院2014年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10-17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沧州师范学院2014年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创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我校专业建设年方案的要求,学校将启动2014年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科学发展观和高等教育规律,结合教育教学实际,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教学改革为动力,按照“求新务实、突出重点、树立示范、抓出质量”的原则,关注“一个重点”(即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应用型人才本科培养改革、课程体系与教学模式改革为重点);体现“二个结合”(即与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与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需求及研究的前沿、热点、难点、重点相结合);坚持“三个突出”(即突出创新性;突出实践性;突出实效性)。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提升项目建设成效,加大项目建设成果应用与推广力度,推进内涵建设,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

二、立项范围

2014年校级教改课题立项范围主要是围绕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开展研究,项目可包含教学的各个方面。学校鼓励教师对专业建设、学生学习方式及学习成效,加强应用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三、申报对象与条件

1.全校教职员工均可申报。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申报。

2.坚持“四个不立”原则:即申报项目对日常工作进行简单性罗列与总结的不予立项;对同一名称已立项过的教改项目,以及与以往相近或相似的项目不予立项;以往已立项研究较多,或者已有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项目,如无创新或拓展,原则上不予立项;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等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予立项。

3.为保证教改项目研究的质量,一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项目参与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研究。同时,学校鼓励多院、系、多管理部门、多学科专业联合申报项目,每一个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原则不超过8人(不含项目主持人),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四、申报程序

1.组织宣传。各相关单位将本通知向全体教师公布,并做好宣传组织工作,鼓励教师积极申报。

2.申报项目。项目申请人填写《沧州师范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以A4纸打印一式1份于11月3日前交所在部门。

3.提交材料。各部门将《学校申报2014年校级教研教改项目汇总表》(附件2)(需排序)、《沧州师范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申报表》(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各一份于11月3日前交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5.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从中择优立项。教务处联系人:孙旭颖。

经专家评审后,学校将于2014年11月下达立项通知,作为沧州师范学院2014年度教研教改项目立项。沧州师范学院教研教改项目评审标准见附件3。

五、项目管理

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项目时间可适当放长至3年)。实行中期检查汇报、结题验收制度。研究周期为2年及以上的项目需进行中期检查,项目完成后由学校统一组织结题验收。

本通知解释权归教务处。

教务处

2014年10月15日